昔阳县寺家庄煤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中的“安全”

2022-06-11 16:5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身边小事,不容忽视。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许多不经意的小细节往往存在着安全隐患。祸患常积于忽微,对一些小细节的疏忽往往可能引起大的灾祸,所以,防范意识不能松懈,尤其是现在随着气温升高,用电设备增多,煤矿生产安全工作尤为突出,潞安化工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作为高瓦斯突出矿井,防突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平的带领下,煤巷单月掘进达403米,岩巷单月掘进达401米,然而,在这喜人的成绩背后却是违章操作……

案例一:掘进工作面数据造假,假预测。防突队张剑波队长,35周岁,作为防突队队长,本因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在班前会安排:做三个孔的预测预报,要五个孔的数据,明目张胆的安排工人数据造假。先打钻,后预测(因为打钻已破坏原始煤体,导致测试数据失真,也就是测试的数据偏小,符合国家标准),导致测试数据失真。

案例二:采煤工作面打假钻。防突队张剑波队长,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钻机开机台数,虚报钻机打钻进尺。

案例三:以权谋私,打击他人。防突队张剑波队长,利用职务之便,对长期不上班人员安排病假或记黑工,收受礼金,给他人安排工作,对不听话的职工进行言语侮辱谩骂、停止工作、克扣工分等处理方式,逼迫重要岗位人员调离本队,工作上一手遮天,对有异议的人,进行打击报复,进而安排自己人。

案例四:疑似滥用职权,勾结第三方老板,相互利益输送。防突队张剑波队长,掌握着钻机进尺申批的权利,虚报、多报、慌报钻孔进尺后,再由第三方负责人给他输送利益。

2013年1月7日下午,山西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导致7人遇难。8日,山西阳煤集团决定对寺家庄煤业公司瓦斯事故6名责任人给予处理,其中5人被撤职,1人被免职。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近日,接山西昔阳县百姓举报,2021年9月5日,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冒顶事故,造成一名矿工当场死亡。死者:王志峰 ,现年47岁,系昔阳县赵壁乡北石龛村人,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未第一时间上报昔阳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而是与死者家属私了,矿方赔偿死者家属400多万元,因此这起事故涉嫌瞒报。

2021年12月15日,山西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因村民违法盗采煤炭引发的透水事故,使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骤然紧张起来。就此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山西省抓紧组织调查取证、全力追捕在逃人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随之,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就此起事故,记者向山西昔阳县应急管理局宋局长反映,在电话中宋局长称,并未接到煤矿上报,待了解之后给予回复。两日后,记者再次向昔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354-4326119反映此起事故,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登记了给领导汇报。随后,记者向晋中市政府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354-2050000,进行了举报,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进行了登记,截止发稿也没有得到晋中、昔阳县两级政府部门的答复。

据知情人称,作为国有重点煤矿的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连续发生瓦斯和冒顶事故,显然该矿的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现场管理不到位、操作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曾发生多起重大事故 因偷税被罚50多万

天眼查显示,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乐平镇下秦山村,是由阳煤集团和中国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法人企业,双方分别以60%和40%的比例参股,具体为阳煤集团出资50,220万元,占资本金的60%;国电燃料公司出资33,480万元,占资本金的40%。

据《山西新闻网》报道,2021年4月13日,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原阳煤集团)与潞安化工集团签订专业化重组管理权移交协议,包括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公司的管理权移交至潞安化工集团,原由华阳新材履行的6家公司出资人职责由潞安化工集团受托行使,与6家公司有关的党建责任、行政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财务、安全、环保、人事管理、信访稳定等职责)由潞安化工集团全面接管。

因此如今的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完全由潞安化工集团监管和主管。但是近年来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难频发,而且还有多起重大事故。

2009年6月10日,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四人不幸遇难。

2013年1月7日下午15时,山西阳煤集团下属的寺家庄煤矿井下15112工作面发生局部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此时该煤矿处于联合试运转阶段。

根据山西省昔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关于原告Z某某与被告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晋0724民初1024号】显示,原告Z某某系被告单位员工,于2008年12月进入被告单位工作。2015年2月12日11时38分(8点班),被告处寺家庄煤业发生井下瓦斯爆炸事故,致使原告受伤。

由此可见,2015年2月12日,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并未有官方通报或者媒体报道此起事故,那么此起事故到底是否有矿工死亡?是否瞒报事故?而Z某某却是受伤。上井后立即送往阳煤总院救治,后经阳煤总院诊断为突发事件应激性障碍,生活不能自理,至今都需要专人护理。

2017年8月20日3时30分,阳煤集团寺家庄公司开四队发生冒顶事故造成5人被困。经过15个小时的紧急救援,5人安全升井。

作为一家年产500万吨的煤矿,而且还是国有煤矿,但是矿难频发,于是有人戏称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矿难专业户”。

记者发现,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仅矿难频发,而且问题重重,尤其是安全生产问题尤为严重,令人深思。

据资料显示,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高瓦斯矿井,据《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登载内容,2021年7月23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明确指出,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反映出一些地市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推动落实力度不足,工作浮于表面,现场检查不严不细,执法宽松软现象。而晋中市昔阳县的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瓦斯防治基础工作不到位,瓦斯防治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技术人才匮乏、管理和培训不到位。二是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可靠,人员定位系统定位轨迹与记录不一致。

天眼查显示,从2016年开始,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曾因固废、大气、水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遭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昔阳分局(原昔阳县环保局)多次处罚,处罚金额达6万元,但是一路违法一路被处罚。

2015年4月10日,因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队宿舍,被昔阳县自然资源局(原昔阳县国土资源局)处罚。

2021年9月24 日,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取水许可批复过期,未办理取水手续继续取水,被昔阳县水利局给予处罚,限期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并处以罚款8万元 。

不仅如此,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存在34条,案件金额高达181.88983万元,立案信息高达15条。

2019年1月25日、2020年11月11日、12月6日,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次因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被昔阳县应急管理局处以3万元罚款,相关负责人经济处罚4万元。

2022年3月21日,因15115切巷综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应急联动测试,标识卡、应急广播无响应等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九条第(二)项,被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金4万元。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9日,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两次因逃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稽查局处以罚款503239.35元。

令人吊诡的是,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存在瞒报矿难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其他多种违法问题,但就是如此竟然还能得到山西多部门的“青睐”。

2021年12月20日,山西省能源局网站公示,晋中市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被认定为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一级达标企业。

2020年6月9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内容显示,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技装处牵头、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技术中心、晋中煤监分局组成联合抽查验收组对寺家庄煤业公司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行抽查验收,该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顺利通过山西煤监局评审,并获山西省财政厅31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贴,成为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性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运行情况良好。

据《山西晚报》报道,潞安化工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打造国内突出煤层大采场工作面开采的“寺家庄范本” ,寺家庄煤矿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平已实现连续81个月瓦斯零事故,创造了建矿以来最长的安全周期,这个安全周期仍在延续。

在山西多部门的“关怀”和无数光环下,作为一个500万吨级矿井的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所以选择瞒报事故,是因为瞒报事故的“本钱”小之又小,如果一旦事故曝光,不仅煤矿要停产整顿,还有可能影响整个地方的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整顿。

对于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这种“损失”是他们不愿意接受的,更重要的一方面:山西晋中市、昔阳县两级官员,尤其是相关领导,事故责任的追究直接关系到责任领导的“乌纱帽”。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要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在问责机制越来越健全、惩处力度越来越大的大环境下,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仍旧敢冷视生命,顶风而上瞒报事故,那么这瞒报背后是否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今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频发,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上级部门专门于4月13日下发紧急文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68号>中第五条:强化瓦斯综合防治措施落实中明确要求“强化防突员的管理,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或变相安排防突员假预测”、“严禁参数造假、假打钻、假抽采、假计量、假检验、假评判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在如此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之下,一名掌握他人生死的共产党员,作出此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居然在公共场合明目张胆安排他人进行违章作业!此类行为是无知还是无畏?是个人行为,还是他人指示(使)?如果有人指示(使)?那背后之人又是谁?对此我们将继续追踪报道!

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68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

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

矿安﹝2022﹞6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两年来,贵州、云南、山西、陕西、黑龙江、河南等省共发生8起突出事故,造成44人死亡。2022年3月2日,贵州省清镇市利民煤矿发生一起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3月15日,云南省富源县平庆煤矿发生一起突出事故,造成1人死亡、97人涉险。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新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应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进行,煤矿对鉴定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鉴定机构对鉴定结果负责,煤矿可自行认定突出煤层,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煤矿不如实记录瓦斯动力现象及突出预兆、该升级不升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煤矿和鉴定机构弄虚作假,降低瓦斯等级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

二、强化防突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的上级公司至少配备2名及以上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大型突出矿井或者有6个及以上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同时作业的矿井至少配备4名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突出矿井至少配备3名防突专业技术人员。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坚持“逢查必考”,对突出矿井检查时要对矿长、总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防突作业、突出煤层采掘作业人员进行考试。

突出矿井防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基本防突知识能力的,要责令停止矿井生产。

三、强化瓦斯地质探查工作

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作业前要探明采掘工作面前方煤层赋存、煤层厚度、地质构造、采空区等情况。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及邻近煤层中掘进巷道时,必须超前探测煤层及地质构造情况,防止误穿(揭)突出煤层。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不清、煤层赋存情况不明、顶(底)板岩巷掘进未掌握围岩变化情况的,要责令停止采掘作业。

四、强化瓦斯预抽工作

突出矿井要超前采取以区域预抽为主的瓦斯治理措施,推广使用地面区域预抽和井下区域预抽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抽、掘、采平衡。突出矿井抽采达标煤量要满足准备煤量的要求,回采煤量不得少于5个月。

五、强化瓦斯综合防治措施落实

突出矿井要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严格瓦斯参数测定;凡是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严格钻孔施工与瓦斯抽采精细化管理,做到“钻到位、管到底、孔封严、水放通”;精准开展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预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及掘进工作面区域验证的钻孔施工应当采用视频监控等手段检查确认钻孔深度,按规定测定钻孔轨迹;开展通风瓦斯日分析;精准绘制防突预测图,每月更新;强化防突员的管理,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或变相安排防突员假预测。

突出矿井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而未开采保护层的,要责令停止作业;开采保护层时没有按规定同时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参数造假、假打钻、假抽采、假计量、假检验、假评判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六、强化关键环节管理

突出矿井要从矿井、采区设计上优化布局,从源头上降低突出风险,尽量避免在应力集中或构造复杂区域布置采掘工作面。突出煤层井巷揭煤必须施工前探取芯钻孔,测定揭煤区域的瓦斯压力,施工卸压钻孔、抽采钻孔,严格执行效果检验,完善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等安全防护措施,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在应力集中区和构造复杂区掘进时,必须施工超前钻孔,采取连续验证措施。突出煤层掘进巷道贯通前,在相距60m以上时施工5个以上钻孔一次打透,且只允许从一个方向掘进。突出煤层顶(底)板及邻近煤层中掘进的巷道距突出煤层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突出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过应力集中和构造复杂区未施工超前钻孔,突出煤层巷道贯通前未施工钻孔一次打透的,要责令停止作业。

七、严格瓦斯超限追查

煤矿采掘作业过程中有瓦斯异常情况(瓦斯忽大忽小,变化超过0.2个百分点)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凡发生瓦斯超限的,由矿长组织追查处理,严格落实“两停、一撤、六查”制度。即:停产、停电、撤人,查明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责任是否压实、抽采是否达标、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设备维护是否合格、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凡是发生突出事故的,由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追查处理。

瓦斯超限追查处理不到位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严格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煤矿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与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严禁切断数据传输,煤矿、煤矿上级公司及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必须每天24小时值班值守,认真查看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现瓦斯超限或异常的,立即处置。突出矿井安装的全量程或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必须是激光原理甲烷传感器,并按规定进行安装、使用和维护。

高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调校甲烷传感器、设置断电范围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包裹、风吹甲烷传感器、压缩传感器量程、删除或者修改瓦斯超限数据、关闭安全监控系统数据上传功能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

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相关煤矿企业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机构,并指定专人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及其上级公司进行宣贯。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2年4月13日

(责编:nv0410)